全校各单位: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级行政事业单位2022年新增资产配置计划的通知》文件规定,现就中北大学2022年新增资产配置计划编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单位凡是在2022年度购置(建设)房产、土地、车辆及单项价值在5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需编制新增资产配置计划。上述范围以外的新增资产配置,2022年度暂不列入编制范围。
各单位根据2022年度工作任务、本单位资产存量情况及资产配置标准,结合单位预算,编制新增资产配置计划。按照拟购建资产的品目、数量,测算经费额度,填列“省级行政事业单位2022年新增资产配置计划表”,并附资产购置情况说明,对资产配置的必要性、可行性运用管理会计原理进行充分论证,详细说明资产配置的依据和理由。
对于按规定应报批而未获批准的新增资产配置事项,一律不得安排进行政府采购,也不得进行国库集中支付,不得列入单位经费支出。
1、各单位2022年使用自有资金购置编制范围内资产的也需填报此表。
2、新增房产涉及多个预算年度的,2022年预计有资金投入的,在“价值总计”中填写项目总投资额,新增数量填写(建设)房产总面积,在“年度资金投入计划”中填写2022年当年新增投资额。
3、新增资产为涉密资产的,请将相关资料直接以纸质版报送至国有资产管理处,不得通过邮箱报送电子版。
新增资产配置计划报送截止时间:2021年7月9日12:00
纸质版加盖各单位公章送至国有资产管理处(德怀楼426室)
附件:《山西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级行政事业单位2022年新增资产配置计划的通知》及省级行政事业单位2022年新增资产配置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