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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申报2021年秋季学期本科生助理岗位需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02阅读数:

全校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勤工助学资金的规范化管理,将资助与育人有机融合,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搭建更多更广的实践锻炼平台,提升资助育人成效,根据《中北大学本科生助理管理办法》(校学[2020]14号)文件相关规定,结合我校资助工作的实际,现面向全校各单位开展2021年秋季学期本科生助理岗位需求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说明:本科生助理指全校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面向在校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置的助理岗位。

二、配备原则:各学院一般配备不超过2名本科生助理,其他单位一般配备不超过本单位科室数量的本科生助理。党(校)办、图书馆(档案馆)等特殊需求单位不受此限。

三、申报要求:各单位于2021年7月9日前将经本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中北大学2021年秋季学期本科生助理需求汇总表》纸质版交至学生处助学工作办公室(德怀楼210室),需同时提交电子版。

四、相关规范

1.本科生助理的选用管理工作严格按照《中北大学本科生助理管理办法》(校学[2020]14号)文件执行。

2.本科生助理岗位申报和聘任周期为一个学期,可以续聘续任,但均需重新参加选聘并登记备案,未履行聘任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再发放薪酬。

3.为切实加强本科生助理岗位管理和资助育人资金管理,根据财务规范要求,本科生助理薪酬按月发放,请各聘用单位在每月末及时填写《中北大学本科生助理月度工作考核表》交至助学工作办公室,以便及时发放薪酬。因聘用单位未及时提交月度考核表造成的本科生助理薪酬未发放事宜,不再进行补考核补发放。

希望全校各单位将本科生助理岗位作为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强自立、奋发拼搏,培养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载体,认真对待本科生助理选聘和任用工作,营造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的浓厚氛围。

请全校各位单位理解和配合。未尽事宜,请咨询学生处助学工作办公室,电话:3942639。

附:中北大学2021年秋季学期本科生助理需求汇总表

学 生 处

2021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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