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推行和做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晋财购(2021)3号)、《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补充通知》(晋财购函(2021)3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我校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项目均需要公开采购意向。
各单位须于3月18日前将本单位2021年度采购意向通过中北大学招标采购管理系统“采购意向”申报,以便汇总后及 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和国有资产管理处网站进行公示。
意向公开是实施采购活动前的必要环节,“无意向不采购”,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提前30日公开采购意向的要求,加强采购的计划性。
附件1:《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推行和做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
附件2:《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补充通知》
附件3:《山西省2021年度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
联系电话:39223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