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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教师发展几项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01阅读数:

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教师发展几项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做好2021年春季教师发展相关工作,近期需要完成2021年教学考察教师随堂听课安排工作、新入职教师授课考察期随堂听课安排工作、新入职教师助课备案工作,具体如下:

一、2021年拟晋升职称教师教学考察工作

2021年度晋升职称教师教学考察工作已于2020年秋季启动,本学期教学考察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2021年3月10日前,各学院交《中北大学晋升职称教师2020∕2021学年春季课表》。

各学院统一将申报教授、副教授职称教师的春季课表电子稿和纸质稿交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教育发展中心)德怀楼704房间,中心将根据申请人的本科授课情况安排专家随堂听课,2020∕2021学年秋季安排过专家听课的教师,本学期不再重复安排。如学生有实习或上机实验等停课情况请在课表上标明,相关教师的课程如有变更请按规定办理手续,并及时告知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教育发展中心)。

2、2021年4月初,各学院交申请人(拟申报教授、副教授职称者)1门纸质版本科课程教案、教学大纲。(注:教案、教学大纲和集中说课与已提供的专家随堂听课课程一致)。

3、2021年5月份组织集中说课。

4、2021年6月下旬,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将召开会议,给出教学考察结果并进行公示。

5、其他注意事项

(1)教学考察结果有效期为3年,2019年、2020年教学考察有效,2019年之前的成绩无效。

(2)2019、2020年教学考察结果中缺随堂听课成绩的需重新参加考察。

二、新入职教师授课考察期工作

授课考察期是新入职教师完成新教师研习营、助课、教学演练、试讲等环节后,在指导教师随堂指导下第一次授课的情况。

请各学院汇总本学期进入授课考察期的新教师的情况,并统一将《中北大学授课考察期教师2020∕2021学年春季课表》、《中北大学授课考察期教师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于2021年3月10日前报送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教育发展中心)德怀楼704房间,并领取《青年教师导师工作手册》和2020年下半年《中北大学本科教学主讲教师资格证》。

三、新教师助课工作

根据《中北大学青年教师助教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教发〔2013〕1号)规定,新入职教师需要完成一门本科课程助课任务。

请各学院及时安排新教师助课,并将《中北大学指导教师2020∕2021学年春季课表》、《中北大学助教助课情况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于2021年3月10日前报送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教育发展中心)德怀楼704房间,并领取《青年教师助教工作手册》。

联系人:张素华 张仙敏

电 话:3923818

邮 箱:jsfz@nuc.edu.cn

附件:

1、《中北大学晋升职称教师2020∕2021学年春季课表》

2、《中北大学授课考察期教师2020∕2021学年春季课表》

3、《中北大学2021年春季授课考察期教师汇总表》

4、《中北大学指导教师2020∕2021学年春季课表》

5、《中北大学2021年春季助教助课汇总表》

                                                   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教育发展中心)

                                                            202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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