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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1年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20阅读数:

关于组织2021年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21年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通知》(晋教师函〔2020〕64号)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1.拟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我校在编在职人员。

2.已取得副教授专业技术以上任职资格和已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被选定参加中西部高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且取得《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的老师可免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二、测试内容

测试内容为试讲,主要考察参加测试人员把握相关学科知识的能力,实现教学目的、驾驭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的能力,回答问题、板书和讲解能力以及仪表仪态、言行举止、师德修养和对本次试讲教学效果自我评价和教学反思的能力。

三、测试程序

1.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审查被测人员提交的有关材料,参加测试人员名单及测试时间待确定后另行通知。

2.参加测试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试讲内容为被测人员申请任教学科教材(现行高等教育专科以上教材)中三章各一个课次(每课次2个学时)的内容(不含概论部分),由测试组专家指定其中内容,对参加测试人员进行测试。参加测试人员须提前准备试讲课次的教案,测试时提交专家组,作为评判其教学设计能力的依据之一。讲课时间不超过20分钟,讲课只用板书不用ppt。

3.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者,由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核发《山西省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证》,作为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依据。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证书在取得本证的当年和下一个年度内有效。

四、测试时间、地点

测试时间:2021年3月13日—3月21日,具体时间见《准测证》。

测试地点:太原师范学院新校区(晋中市榆次区高校新区大学街319号)求真楼四层、乐馨楼三层。

乘车路线:太原市内乘902、903、909路公交车,太原师范学院新校区站下车;自行驾车前往,若走高速公路,需在晋中北出口下高速下。

五、注意事项

请各位参加测试的教师务必于2020年11月26日下午4点前到党委教师工作部(德怀楼704房间)报名,过期不候。报名时请携带以下材料:

(1)《附件1能力测试报名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纸质版加盖公章);在填写“申请人任教学科”一栏时,须在《附件2申请任教学科表》所列的学科中选择相同或相近的学科;

(2)近期1寸免冠半身正面白底彩色照片2张;

(3)测试费200元/人/次。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高等学校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

联系人:董兵 张仙敏 联系电话:3923818

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教育发展中心)

2020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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