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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10阅读数:

各院(校区)、部、处及直属单位:

为全面提升师生消防安全素质,努力夯实火灾防控基础,确保学校冬季火灾形势平稳,根据省、市、区有关开展2020年“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部署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基教司〈关于近期安全有关工作的预警〉的通知》(晋教安稳函[2020]57号)等相关要求,决定从即日起至11月30日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以“关注消防、生命至上”为主题的“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11月9日-11月30日

二、活动主题

关注消防、生命至上

三、活动内容

1、加强主题宣传,强化教育引导。在“119”消防宣传月期间,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和季节特点,利用横幅、标语、宣传栏、板报、校园网络、电子显示屏、短信微信等宣传方式,通过组织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和组织学生主题班会活动等形式,广泛宣传贯彻《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普及火灾预防、初期火灾扑救、逃生自救等常识和技能,强化安全教育引导,使师生牢固树立遵章守纪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各单位要参照“2020年‘119’消防宣传月宣传标语”(见附件)制作相应的消防安全宣传横幅、展板、提示,张贴、悬挂在人员相对集中的地点和醒目位置。各有电子显示屏的单位,要充分利用这一宣传媒介,滚动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和提示,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氛围。

2、组织消防培训,提升安全技能。各单位要围绕“消防四个能力”(即: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级火灾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内容,组织所属的各部门安全员、义务消防队员、实验室人员及师生员工,开展一次消防知识培训,确保师生能熟练掌握消防设施设备操作、消防器材使用、疏散逃生等的知识和技能。

3、开展应急演练,提高自救能力。消防宣传月内,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有针对性开展一次应急疏散、灭火逃生演练,教育师生熟练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熟悉逃生路线和疏散程序,提升师生消防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增强广大火灾扑救和疏散逃生技能。

4、加强隐患排查,消防火灾隐患。各单位要结合10月27日校园网下发的《关于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的通知》要求,再次以日常安全巡查检查责任是否落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备、器材和消防标志标识是否完好;消防设施有无违规遮挡封闭、私自占用;电源线路有无私接乱拉、连接不良、超负荷使用;有无私用大功率电器、下班后不关闭电源和不规范用火用电;有无易燃物品随意堆放、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不规范使用燃气设备设施等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本单位的火灾风险隐患,消除消防管理弱点、难点,完善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及消防安全措施。特别是对电动车在门厅、走廊、楼道内充电和存放的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和取缔。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统筹谋划。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是维护校园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的重要节点和平台,也是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近期的安全宣传要以消防安全教育防范为重点,紧紧围绕“关注消防、生命至上”宣传主题,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营造宣传氛围,全面掀起火灾防控宣传高潮。

2、精心组织,注重实效。各单位要把“119消防宣传月”活动与日常消防安全工作紧密结合,利用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活动,大力提高师生安全责任意识,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除消防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形成责任分明、机制顺畅、管理高效的消防安全保障体系。

3、及时总结,广泛宣传。各单位在开展各项宣传教育活动时,要注重留存检查记录、宣传演练图片、全员培训资料、隐患排查整治记录,并及时在校园网上宣传报道。11月30日前,各单位要将“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书面总结,附带宣传演练图片、师生集中消防培训等资料一同报送安全保卫部(处)。

                                                安全保卫处

                                               2020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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