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中北大学太行学者计划申报书.doc ;
根据《中北大学“太行学者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校人【2018】21号)文件精神,现将校内教师补报“太行学者计划”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20年以来满足《中北大学“太行学者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校人【2018】21号)规定的“太行学者计划”遴选条件的教师。
二、申报时间
符合条件的个人于11月6日前将《中北大学“太行学者计划”申报书》(见附件)交到德怀楼511室。
三、申报要求
1、结合拟申报层次发展目标,明确未来5年的工作目标和考核任务。
2、根据申报条件提供申报依据,以人才称号条件的申报人无需填写申报书中的“二、三”部分、无需提交“填表说明中第(三)部分材料”。
联系电话:3924993
联系人:张 栋
附件:《中北大学“太行学者计划”申报书》
人力资源管理处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