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学团工作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18年度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29阅读数:

各位同学:

为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面临的经济困难,做好学生资助工作,根据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政策规定,从即日起启动2018年度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个人信息维护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如需办理续贷申请,每年应至少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2次,并完成个人信息的更新和维护。为避免学生因疏忽无法申请续贷,请各学院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周密组织续贷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维护、更新个人信息。网址为:https://sls. cdb. com. cn/

二、贷款对象

首次在开行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以及有续贷需求2015、2016、2017级本科生和所有研究生。

三、贷款额度标准

根据国家对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政策规定,生源地助学贷款本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最高不超过12000元,本科生和研究生最低申请领度不低于1000元,学生可以申请的生源地助学贷款额度为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之和,且不得超过国家对本科生、研究生规定的最高助学贷款额度。未按照规定填写助学贷款额度的,审核不予通过。

四、时间节点与要求

续贷声明网上提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10日。

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回执录入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日。

在提交受理证明时请自行保留照片或者复印件,以免出现疏漏造成不要的麻烦。

五、续贷声明规范

续贷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 cdb. com. cn/,填写续贷声明。续贷声明要求200字以上,包括上一学年的学习生活情况、个人对助学贷款的认识以及按时归还助学贷款的承诺三部分内容。填写续贷声明要态度端正,诚恳,如实反映自身学习生活状况,信守承诺。对于在续贷声明中复制抄袭、文本不加标点、内容敷衍凑字数的,审核律不予通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自行承担。续贷声明提交后,要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状态,以免给后续贷款办理带来麻烦。

六、申请材料

首次贷款所需材料:

1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申请表,由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导出,学生需加盖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公章。

2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

3本人及共同借款人户口本。

4录取通知书、学生证。

续贷申请材料:

1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申请表(不需学校或村镇单位盖章)。 

2学生证及借款学生身份证的复印件。

3上年合同复印件。

七、关于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办理

对于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办理,请续贷学生及时联系生源地资助管理中心,按照要求和程序提供续贷申请材料,需要学校提供证明材料的请及时到学生处助学工作办公室办理。

联系电话: 0351-3942639。 办理地点:主楼304 室。

非开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请中需要填写的学校信息如下:

学校账户名:中北大学

学校账户: 0502121929024915246

学校开户行:工行太原市迎新街支行

学校开户行行号: 102161000244

学校联系人:肖越曦、闫佳欢

联系电话: 0351-3942639

学校代码; 10110

学生工作部(处)

 

Baidu
sogou